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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发铝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002578MINFA ALUMINIUM(002578)2023-10-26 11:24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本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0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 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 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提名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