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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你: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4年7月)
002582HAOXIANGNI(002582)2024-07-22 10:52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公司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 第三条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 决应当分别进行。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监事的,每位董事、监事候选 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 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细则所称监事仅指 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不包括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的职工代表监事。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或监事的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监事的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