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之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42、41、31DE、2401、2403、2405 层 邮编:518034 电话/Tel: (+86)(755) 8351 5666 传真/Fax: (+86)(755) 8351 5333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二四年一月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之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声明事项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管理办法》《律师事务 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等规定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与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的事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对于本所律师无法独立核查的事实, 本所律师依赖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