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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陇科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 事、监事、总裁、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 具有约束力。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 职责权限,规范其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西陇科学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干预 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决策程序,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