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电子: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权益失效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编:518038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权益失效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4)第 120 号 致: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信达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及中国 境内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信达律师不对中国境外 的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