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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拓电子: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法律意见书
002587AOTO ELECTRONICS(002587)2024-09-10 08:27

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 称"《试点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 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信达就公司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业 绩考核指标事宜(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声明如下: 中国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编:518038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