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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利: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8月)
002588STANLEY(002588)2024-08-19 10:41

二○二四年八月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公司治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 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的监控,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职 责,勤勉尽责。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按照本制度做好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 通和协调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的时间安排。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 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 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 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