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厦门日上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 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