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集团: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3月)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 年 3 月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厦 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本工 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是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二节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人选需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