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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顺科技: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002609JSST(002609)2024-08-30 11:05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事项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 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程序规范化、经营效 益化。 第三条 董事会负责重大事项的论证以及规划;总经理负责重大事项的实施 与监控。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包括但不限于: (四)证券投资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权益性投资或进行其他形式风险投资; 第三章 决策程序 第五条 重大合同签订权限和程序 (一)公司总经理有权签订标的额在5,000,000元以下的购买合同和标的额在5 0,000,000元以下的销售合同; (二)标的额超过5,000,000元的购买合同及超过50,000,000元的销售合同,公 司总经理应报告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权限审批程序,在董事长 审批权限范围内的,经公司董事长签署同意后方可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