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爱康: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4 年 6 月 17 日,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9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9.2.1 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公司股票 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公司股票将不 进入退市整理期。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4 条的规定,公司应当披露 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 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 定之日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ST 爱康 公告编号:2024-075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 第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