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玻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