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玻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9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 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遴 选合格人选,对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需超过半数以上,公司董事长为提 名委员会当然成员。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 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