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哈尔斯:《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8月)》
002615HAERS(002615)2024-08-26 10:5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 年 8 月)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各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哈尔斯真空器 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持 有其股份在50%以下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能够控制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 或者其他主体。 第四条 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 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 务。 公司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 行使股东权利,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