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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8月)》
002615HAERS(002615)2024-08-26 11:02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年8月) (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裁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经评估后的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 出资的财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包括: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七)其他投资。 (二)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