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旅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湖北三峡 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 式等必须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 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1 名。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1 当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