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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旅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002627SXLY(002627)2024-04-17 10:54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高 上市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及《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一般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并且其成员应 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