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旅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研究、制订和审查涉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 订和实施考核与评价标准。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等 必须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 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