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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智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002629RZGF(002629)2024-03-17 07:36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二四年三月 - 1 - 第1条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 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2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3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4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5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1)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规定; (2)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3)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4) 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