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 19 号华润置地大厦 D 座 37 层 01-03 单元 邮编:518057 电话:0755-83739000 传真:0755-26906383 http://www.tclawfirm.com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 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 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 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 告。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