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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
002639SNOWMAN(002639)2024-05-21 12:48

董事会议事规则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由不少于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 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最多不超过一名。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 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可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五条 董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