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君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02月)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及其他资产(以 下简称"各种资产")等对外进行的、以取得收益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对外收购兼并、股权投资、委托理财、股票及期货投资在内的风险投资以及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投资方式。 第三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有关部门审批的, 应履行相关报批手续,确保公司各项投资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第四条 公司进行对外投资同时构成关联交易的,应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有关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办理。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指导下,独立经营、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同时, 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公司资 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