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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02月)
002651LEEJUN(002651)2024-02-23 08:07

为完善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 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 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 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三条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 4 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 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纪录,必要的文件应由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从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