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君股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6月)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4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 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 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相结合,保障公司稳定发展,同 时符合市场价值规律,其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 涉及监事薪酬的部分须报请监事会审议同意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负责对公 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发表审核意见。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为: 序号 类别 定义 1 非独立董事 指 1、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2、由本公司员工担任并领取薪酬的其他非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