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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达电声:关于控股股东等相关责任方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002655Gettop(002655)2024-04-04 09:02

一、《警示函》的主要内容 无锡韦感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告《共 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中披露无锡韦感股东 无锡锐昊半导体器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锐昊") 合伙份额由万蔡辛持有 35%、廖勇持有 65%。经山东证监局核查发现 无锡锐昊合伙份额存在代持,其中 17.63%合伙份额由万蔡辛直接持 有,其余 82.37%合伙份额由万蔡辛、廖勇代无锡韦感 16 名员工持有, 公告情况与事实不符。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等相关责任方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4 日,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韦感")、 原实际控制人万蔡辛及其一致行动人廖勇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无锡韦 感半导体有限公司及万蔡辛、廖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32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前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