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迪龙:雪迪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