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明食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