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明食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月)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下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