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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明食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002661KE MING FOOD(002661)2024-01-11 10:08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结构,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和具体人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并主 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直接选举产生。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