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重机: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高卫东先生和苏晓东先生分别 进行了独立性情况自查。经评估,现就自查情况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高卫东先生和苏晓东先生 2023 年度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报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