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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远程股份的监管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关联交易未审议和披露 2017 年 11 月至 12 月,你公司与原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共同 向第三方借款 1.6 亿元,交易金额占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69%。你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二、重大负债未及时披露 2017 年 8 月至 9 月,你公司作为出票人兼承兑人出具 10 张 商业汇票,作为承兑人为第三方出具的 4 张商业汇票提供承兑 服务,涉及金额合计 1.2 亿元,占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02%。你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负债情况。 1 关于对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 〕第 号 三、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未及时披露 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4 月,你公司因违规担保等事项引发 多起民事诉讼和仲裁,未披露诉讼和仲裁涉及金额 5.5 亿元, 占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6.7%,你公司直至 2019 年 4 月 才在《关于涉诉事项的公告》及 2018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 项。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 订)》第 1.4 条、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