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远程电缆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 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了解本次补选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 业素养等情况后,我们认为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和能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完成对拟聘总经理的资格审查,同意马琪先生 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董事会提供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其教育背景、任职经 验、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