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股份:《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和报备管理制度》(2024年4月)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和报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保 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 宜;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 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及 其知情人登记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