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连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1 / 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