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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连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002697Hongqi Chain(002697)2023-12-13 07:4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