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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连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002697Hongqi Chain(002697)2023-12-13 07:44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1 / 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