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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连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002697Hongqi Chain(002697)2023-12-13 07:4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 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 受本条款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独立董事能 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 或现场与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 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 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委托 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