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独立董事依 法独立行使职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一般规定和任职资格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