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二○二三年十二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 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本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 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可行 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