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哈尔滨 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 作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