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宝: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年7月24日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 会依法规范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二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1 第三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的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