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宝: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世宝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发行人、浙江世宝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发行人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 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