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 水平,防范公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思美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 立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之一,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规划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授 权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也是公司的 战略规划和投资管理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 — 1 — 策略进行合乎程序、充分而专业化的研讨;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 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跟踪。 第二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