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科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好利科技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公司经营效益,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特制订本 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本方案涉及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三、本方案薪酬标准 四、发放办法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 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其他说明 1.高级管理人员年终奖励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在次年内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 姓名 | 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计划税前薪酬 (万元/年) | | --- | --- | --- | | 赵斌 | 副总经理 | 72.00 | | 刘昊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