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好利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修订)
002729HCET(002729)2024-09-19 11:0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9 月修订)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