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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股份: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734LMGF(002734)2024-02-22 10:21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皇岗商务中心 1 号楼 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698 邮编:518048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利民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