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皇岗商务中心 1 号楼 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698 邮编:518048 法律意见书 致: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利民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