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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股份: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002734LMGF(002734)2024-08-28 10:39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四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 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据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