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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股份: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002734LMGF(002734)2024-08-28 10:39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控制 与管理,完善内控制度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财务风险,保障公司和全 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利民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资金,指公司所拥有或可支配的现金、银行存款、金融 票据、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产。本制度所指资金管理范围包括投资资金、融资 资金、营运资金。投资资金指对外投资、在建工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 出;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 许的主体借入资金或提供对外担保等;营运资金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 额,管理重点为与主营业务采购相关的资金形成的应付、预付管理、产品销售形 成的应收款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