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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新材: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王子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子新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王子新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1月7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深圳王子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6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9,425,005股,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10.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9 ...